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的鲁人社发【2016】22号文件,山东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应征入伍、企事业单位招聘、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,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,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(大专)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。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印发的《技工教育“十三五”规划》文件精神,技师学院的高级技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、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。